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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通用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1-25 09:36 来源:南充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今年,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实际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通用规范》《肉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酱腌菜小作坊生产规范》《生湿(干)面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豆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米粉小作坊生产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规范》《菜籽油小作坊生产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于11月18日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今年,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实际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通用规范》《肉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酱腌菜小作坊生产规范》《生湿(干)面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豆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米粉小作坊生产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规范》《菜籽油小作坊生产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于11月18日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8项地方标准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活动,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8项地方标准既是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又是监管部门开展生产过程监管与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鼓励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提升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为确保8项地方标准的落实,将采取下列措施:
 
  01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加强对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标准培训,搭建多方交流平台,为标准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02做好标准实施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经营。
 
  03适时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在标准实施一段时间后,适时启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如有需要则进行修订完善。
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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