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3大类食品共166批次食品。其中,调味品100批次,合格98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35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鄱阳县雨意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雨意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弋阳县人爱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九古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江西辉爪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辣拆骨鸡爪(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莲花县武功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金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水羊狮慕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江西省京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级快阁酱油,全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于都县华海商贸有限公司平华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弋阳县山花味精厂生产的特鲜加佳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