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底子。对全县冷链经营单位单位以及自建冷库进行全面排查和数据更新,对27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和8家自建冷库建立冷链食品监管台账,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严管源头。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严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三专”管理(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陕冷链”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销售。
三是持续检测,落实疫苗接种。配合县疾控中心对全县经营冷链食品的冷库、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按照“进口食品每批必检、国内流通食品重点抽检”的原则,对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经营场所环境、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截至目前,共采集样本13008份,其中肉类样本1986份、食品外包装3071份、环境2473份、其他食品4份、从业人员5474人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督促冷链食品经营人员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和第二针剂接种147人,加强针接种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