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查,《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专家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标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方式返回联系人,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向老师,吴老师
邮箱:sterling25@163.com
邮件抄送:wyr@cnsoc.org
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