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11月3日泰国食品局提醒出口中国的食品生产商注意中国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制定了新的食品进口法规,并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即为海关总署第2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海关总署第2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法规要求国外食品生产企业在出口到中国之前必须在GACC进行注册,并将产品分为两组:
1)推荐注册:必须通过出口国当局(CA)注册的18类商品: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根据以上不同的食品类型泰国主管部门包括:农业局、渔业局、畜牧发展司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自行注册:除这18类以外的其他食品,自2021年11月1日,生产企业需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9条直接向海关总署注册。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主管部门(CA)。
自2021年11月1日起,从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向中国出口历史,或最后一次出口在2017年1月1日前,或无向中国出口历史的生产商。可以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此类产品的注册。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第 248 条第 8 条填写表格连同相关证据,通过电子邮件将其发送至食品局标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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