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0大类1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强重庆小吃店制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阳泉市郊区朋友小吃店制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泽超市销售的标称阳泉市老王香油加工厂生产的调和小磨香油中乙基麦芽酚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