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化隆县群科镇兴隆蔬菜瓜果店销售的辣椒,购进日期为2021-09-02,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氧乐果检出值为0.063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
(二)大通大润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09-14,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毒死蜱检出值为0.060mg/kg(标准规定应≤0.02mg/kg)。
(三)大通大润发到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1-09-14,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毒死蜱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应≤0.05mg/kg)。
(四)玉树市鑫家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域蜜瓜奶块(压片糖果),规格型号为118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5-0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五)河南县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初乳奶贝(压片糖果),规格型号为118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4-1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六)同德县红盛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央尊奶贝(酸奶味),规格型号为2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1-07-13,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
(七)河南县源康一站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夏市兴隆面粉有限责任公司香匠庄路分公司生产的纯香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7-30,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八)大通县通达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景泰县亚特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2-21,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九)海东市桃芬酩馏酒厂销售的荞麦酩馏酒,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1-06-16,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甲醇不符合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标准规定,甲醇检出值为1.69 g/L(标准规定≤0.6 g/L)。
(十)互助县久周记黑鸭卤味体验店销售的卤鸡爪(甜辣),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生产日期为2021-08-12,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320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对抽检发现的10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