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以经营特殊食品专卖店、母婴店、超市和批发企业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特殊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专区(专柜)销售,经营场所是否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票索证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特殊食品。
截止目前,该所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24家,现场要求整改问题13个,立案1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特殊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销售、未悬挂专区(专柜)或消费提示语等行为,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要求设立专区(专柜)和警示语,并在显着位置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等字样。结合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风险排查,对经营者进行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加大对特殊食品的整治和科普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特殊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营造科学理性的消费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