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编制的水产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7部分:稻鲤(山丘型)》审定会在线上召开。来自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水产养殖、水稻种植、农业生态等相关领域的9位专家参与评审。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房金岑主持会议,我站会于秀娟副站长出席。
会上,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游宇代表起草组汇报了标准编写过程、标准主要内容以及标准重要技术指标的确立依据。评审专家对标准逐条进行了审查,重点对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质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近年来,我站积极推动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以及《第4部分:稻虾(克氏原螯虾)》《第5部分:稻鳖》《第6部分:稻鳅》等4项水产行业标准分别于2017年和2020年发布,2018年1月1日和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系列标准的发布对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通过审定的《第7部分:稻鲤(山丘型)》标准,针对丘陵山区稻鲤综合种养模式,明确了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稻田鲤鱼养殖和产品品质等技术要求,可为今后规范丘陵山区稻鲤综合种养提供关键技术指导,供稻鲤综合种养生产主体在生产实践中使用,将对稳定水稻产量、提高鲤鱼的产量和质量、保护稻田生态环境、提高稻田综合效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