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风险分级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日常巡查工作深入到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餐饮服务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进行检查与评分,以餐饮服务单位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与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1—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6—60(含)的分,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通过风险分级评定,实施分类管理,大力提升监管效能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一是进行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评分。对不同食品企业行业类别、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情况进行评分;对食品生产企业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等动态情况进行评分,动静结合,科学全面地进行企业风险等级评分。二是健全台账,心中有数。建立登记台账,根据基础数据和日常监督检查数据不断完善监管对象档案,确定监管底数。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等对当前餐饮单位目前的经营状况、卫生环境、餐饮服务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的同时重视规范性和严谨性。三是优化配置,精准监管。结合餐饮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经营类别、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等要素,重点对辖区饭店、学校食堂、大型机关食堂、托幼机构、小餐饮等开展餐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确定风险等级,并依据等级确定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
截至目前,已完成108户餐饮服务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共评出A级0 户、B级26户、C级82户、D级0户,下一步,分局将根据评定结果,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从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