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其他食品、原料乳粉等11类食品3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33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糕点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6批次、饮料10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其他食品2批次、原料乳粉1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清远市清新区天湖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生产的桂湖山泉(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产品及生产单位进行核查及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