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徐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及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相关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生产安全及可持续健康发展,10月12日,徐州市食品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业务培训会在邳州市召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宋传荣,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孙光圣,邳州市政府副市长李鹏飞,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翔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
宋传荣强调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及考核事项,并系统性讲解了《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试行)》——
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及制度。
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条件应符合法律规定,发生变化的也应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采购时要进行进货查验;贮存按照不同性质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要有明确标识。
生产过程控制:原辅料使用前要进行感官检验,进入生产区域时,应设缓冲区域;确定生产关键控制点;食品添加剂应专库或专区(柜)存放。
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或者销售;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应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并保留销售记录。
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不符合规定,应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并做好记录;企业应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企业要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李鹏飞致辞
孙光圣讲话
孙光圣提出了切实提高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几点建议——
切实提高食品企业
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围绕食品安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的工作格局,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切实提高食品企业
依法生产经营的自律性和规范性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在贯彻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基础上,更要率先承诺,主动担当食品安全社会责任。
切实提高食品安全
治理能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食品生产者要对其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增强监督指导的能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学习从12日至13日持续两天,内容丰富,涵盖《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案例分析及现场答疑,《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解读及案例分析,《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相关内容解析及现场答疑等内容和环节。
各县(市)区局食品生产分管局长、科长,各县(市)区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徐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全体人员,共计10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