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食用、销售、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性冷库及第三方冷库为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温度控制、追溯管理、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经营场所定期清洁消毒工作,做好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与口罩佩戴督导,提醒消费者履行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义务。
开展专项检查,守紧食品安全关口
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行“三专、四不”、“四证一票”,严格落实“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
推广“陕冷链”运用,实现全程追溯
监督指导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全部录入“陕冷链”追溯平台,生成“陕冷链”二维码并张贴明显位置,在销售过程中要求消费者扫码购买,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具有人物共控、人物共防、人物共追的全链条追溯功能。
严查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鼓励消费者投诉未按要求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处置,依法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加强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
在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环境、产品的核酸检测工作,共同把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关口,时刻守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