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田东县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花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2634800044,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08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韦贤书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9634800023,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韦贤书销售的美人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9634800016,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09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西林县李美花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30634800040,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周四燕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02634800005,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莫细莲销售的韭菜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7634800011,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07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王丰细销售的韭菜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7634800016,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08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李小妹销售的青瓜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81634800057,氧乐果检验结果为0.04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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