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田东县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指天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2634800048,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隆林绍洋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31634800046,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田东县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美人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2634800083,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隆林唐尚峰蔬菜摊销售的香芹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31634800007,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75 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隆林唐尚峰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31634800010,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陆爱村个体户销售的小米椒样品,样品编号为NCP21451022634800099,镉(以Cd计)检验结果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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