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7类食品10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1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糕点1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保健食品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八天超市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李凤梅日杂店使用、消毒的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兴鑫淼鲜鱼摊经营的松花江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玉香兴旺蔬菜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鑫麦源饭店经营的糖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潘顺发商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丰沃鲜生超市经营的鸡蛋,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印湘(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润利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带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0.标称好得康(北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王乳,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10-羟基癸烯酸(10-HDA)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好得康(北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标称大城县亿阳糖饼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春祥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绿豆饼,富马酸二甲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北京宇晟伟业商贸中心经营的沙母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