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儿子)我今天去听讲座,买了十盒”保健食品“,特价,买三送二,售货员说了,吃了这个”药“,我以后的高血压、高血脂就好了,不用吃别的”药“了……”作为消费者的你,是否会经常遇到父母在听完讲座或免费领取礼物后,无休止的购买所谓的“药品”,最后一看包装是保健食品或是普通食品的情况呢?
对于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很多消费者总是分不清,下面让市食药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带你认识什么是保健食品,深入了解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认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什么是保健食品?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有分类
一类是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的功能类产品,包括增强免疫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改善睡眠功能、促进泌乳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增加骨密度功能、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功能、祛黄褐斑功能、改善皮肤水分功能、改善皮肤油分功能、调节肠道菌群功能、促进消化功能、通便功能、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
另一类是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例如补充钙、补充锌、补充维生素等。
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不同于药品,不能指望食用保健食品后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生病时不能用保健食品来代替药物,这一点消费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关注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
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用时要特别注意是否适合你,特别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儿童、孕妇、乳母要谨慎选择保健食品。此外,产品中使用的某种原料不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产品的不适宜人群应增加该特定人群。例如:使用红花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其产品不适宜人群应增加孕产妇、月经过多者;使用灵芝、人参、西洋参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应增加少年儿童;核酸类不适宜人群应增加“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芦荟、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等含蒽醌类成分为原料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辅酶Q10不适用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过敏体质;大豆异黄酮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妇科肿瘤患者及有妇科肿瘤家族病史者;红曲不适宜人群有少年儿童、孕妇、乳母等。
另外,可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适时调整保健食品,切勿一次购买过多食用不完而出现产品过期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