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批未向海关申报的宠物食品大多含有袋鼠肉、鱼肉等动物源性成分,未经检疫的动物源性宠物食品可能存在传播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风险,对动物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海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邮递进境;“动物源性宠物食品”和“含动物源性成分宠物食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境外动植物产品及动植物源性食品存在传播疫病疫情风险,为了国家生物安全以及个人的身体健康,广大爱宠人士应该提高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宠物食品。(供稿/ 广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