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1类食品130批次。128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萧县新联强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45.5μg/kg║不得检出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灵璧县黄湾镇小坡商店销售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34.9μg/kg║不得检出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