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督促责任落实。指导学校食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现场检查后向学校相关负责人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坚持全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查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操作场所脏乱、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定期清查库存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未按要求留样、整改问题不落实等行为。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严格立案查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留样重量不够、记录不全,原料清洗、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采购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严肃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经开分局将持续要求各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