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食品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进行详细解读,对学校食品安全及陪餐制度落实情况做出相关要求,强调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生食类食品;禁止供应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相关食品。
会议特别强调了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食品留样相关规定。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文明创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不断加强校园食品监管力度,着力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