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攀枝花:大米、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普通挂面、手工面、米线、饵块、酱油、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食用植物油、灭菌乳、调制乳、猪肉、牛肉、鸡肉、蔬菜、水果、淡水鱼;
3.乐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瓜子、白酒、食用植物油、猪肉、淡水鱼、鸡蛋;
5.凉山:猪肉、鸡肉、蔬菜、水果、腌腊肉、火腿肠、酱卤肉、食用植物油、米粉制品(米线、米粉等)、饵块、谷物碾磨加工品(苦荞粉等)、灭菌乳(纯牛奶等)、发酵乳(酸奶、风味酸奶等)、调制乳(果味牛奶等)、散装白酒、啤酒、葡萄酒。
本次抽检涉及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餐饮食品、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3大类食品487批次样品,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用兽药、微生物污染、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攀枝花市、宜宾市、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pdf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