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至,狗肉肥”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些俗语都是民间某些食客对狗肉的褒奖。暂且不论狗肉能否食用的争议,但在这看似美味大补的肉块里,可能隐藏着致命的剧毒。
“三步倒”和“针水”,名字听起来很像武侠小说中淬毒的暗器,实际上是否确有剧毒呢?
经鉴定,在送检狗肉、飞镖注射器内的液体、飞镖针头擦拭子中检出氯化琥珀胆碱成分;从“三步倒”白色药粒中检出氰化物成分。据被告人杨某某供述,其一般在街上寻找流浪狗下手,将白色药粒绑在鸡肉上投喂或者使用弓弩和飞镖射杀流浪狗,流浪狗大概几分钟内就会被毒死。
琥珀胆碱属于国家一类管制药品,临床上多用于局部麻醉,可引起心动过缓、心律失常、脉搏骤停等,超量注射还会引起过敏性休克死亡,毒性极大,而且致死后毒药仍会残留在动物尸体内部,加热也无法分解。可想而知,一旦这些狗肉变为“餐桌美味”,残存的剧毒物质极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
实际上,由于饲料、疫苗成本过高等原因,我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养殖行业。为非法谋取利益。“狗肉贩子”大多通过偷盗、毒杀、抢等违法方式获得犬只,其中最喜欢用毒狗的方式,不易被发现,而且可减少被狗咬伤的风险。这些未经检验检疫的狗肉被端上餐桌,食客们大口朵颐着毒物残留的肉块,狗肉贩子们则带着飞镖和“三步倒”躲在某个偏僻的角落,伺机射杀下一个目标。
其实,对于食客来说,食用来历不明的狗肉不仅伤身,更是违法。自2020年5月1 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把猫狗等伴侣动物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条例》规定,食用者将面临最高十倍的罚款,对组织食用者更是从重处罚。
2020年3月31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第三条规定,可以食用的动物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第六条规定,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第十六条规定,食用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的,对食用者每人处价值或者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
新冠疫情之下,野生动物一度被认为是祸乱之源,冷链食品的污染也曾造成病毒在各地传播,食物,作为能够延续人类生命的物质,一次又一次给人类敲响了生命警钟。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自身健康、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也提醒大家:
食品安全无小事,疫情当前应重视。
来历不明请勿买,珍奇野味要割爱。
嘴馋猎奇终后悔,毒杀贩卖是犯罪。
若有不听告诫者,自有法律作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