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县内3家酿皮店在制作酿皮的过程中添加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硼酸并对外销售,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后陆续将案件线索移交临洮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
治安大队根据移交的案件线索展开缜密侦查,发现段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等三人在酿皮的制作过程中,为增加酿皮筋道及口感,添加禁止添加的“硼酸”制作酿皮,后将添加有硼酸的酿皮以每碗6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经对段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生产的酿皮抽样送检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依法对段某某、刘某某、闫某某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刘某某、闫某某已被临洮县公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