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筹食品安全管理,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经营门店(包括加盟店)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使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按其管理分工,对各门店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地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开展摸底清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餐食的制售行为。重点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安全控制制度,食品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制作加工、传菜分餐、清洗消毒等是否全过程管理,保障加工制作食品安全。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结合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工作,对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现场检查、产品抽检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信息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社会共治作用。各地要利用互联网及AI技术,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实施,将后厨亮出来,并将连锁餐饮企业餐饮服务相关过程视频信息接入互联网平台,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管理平台,全力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共管新模式。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鼓励餐饮企业员工积极举报,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联系人:朱福,0791-86355725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