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1类食品170批次。165批次餐饮食品全部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宿州玺宴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粉丝,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58mg/kg║≤2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宿马园区乡下佬鱼羊馆销售的豆皮,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578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宿州市宿马园区厨尚味餐饮店销售的小青菜,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毒死蜱║0.53mg/kg║≤0.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4、宿州市宿马园区鱼香土菜馆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47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5、宿州市高新区隆兴饭庄销售的韭菜,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腐霉利║0.40mg/kg║≤0.2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