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中秋国庆双节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蜂产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蛋制品、速冻食品、肉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等12类食品1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兽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长丰县双墩镇陆叶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活),恩诺沙星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庐江县汤池田记美佳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市金鼎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老月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