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局召开2020年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市局法规科、食品抽检科、食品执法大队和县区局执法办案单位参加了案卷评查。
强化统筹,突出重点
全面梳理2020年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名单,确定重点企业17家,其中生产企业5家,食品经营单位1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家,涉及不合格(问题)食品30批次。结合科室工作职责,法规、食品生产、经营、抽检、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检监结合,排查风险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举一反三,围绕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等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开展排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县区局按照风险管理原则,调高被抽检出多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单位的风险等级,列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仍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或存在其他重大隐患,记入信用档案,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是开展行政约谈。食品生产科和经营科分别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通过沟通交流、政策法规宣讲、问题分析等措施,指导企业完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开展核查处置“三查”
对已处置的任务开展“回头看”。一查核查处置工作完整性。是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整改措施,是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否公开核查处置信息,核查处置工作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的时限要求。二查核查处置工作规范性。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行政处罚尺度是否适当,核查处置卷宗材料是否规范,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是否移送。三查核查处置工作有效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核查处置单位提出整改建议4条。
评查行政处罚案卷
严格对照评查标准,就案卷的主体、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合法以及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归档等方面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的行政执法卷宗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完善等13项问题,进行逐项整改。
跟踪抽检
安排对“回头看”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跟踪抽检20批次,倒逼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跟踪抽检结果仍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