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应「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删除乙醯衍生物,并修正中英文名称。
二、「适用范围」及「检液之调制」增加「谷类、婴幼儿谷物类辅助食品及婴幼儿副食品」。
三、「装置」增列「真空冷冻乾燥装置」、「烘箱」、「乾燥器」、「粉碎机」及「搅拌均质器」,修正「离子源」及「氮气浓缩装置」。
四、「试药」删除乙醯衍生物对照用标准品。
五、「器具及材料」删除「塑胶针筒」,修正「容量瓶」,并增列「称量瓶」。
六、删除「移动相溶液之调制」,将移动相溶液移至「液相层析串联质谱分析测定条件」。
七、「标准溶液之配制」删除乙醯衍生物标准原液配制步骤。
八、「基质匹配检量线之制作」修正「移动相溶液」及「离子化模式」等仪器参数。
九、增列「水分之测定」。
十、「监别试验及含量测定」将检体分为「谷类」及「婴幼儿谷物类辅助食品及婴幼儿副食品」,并修正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含量之单位。
十一、修正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定量极限之单位。
十二、增列参考文献。
十三、增修订部分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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