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月7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发现百威官网,关于产品介绍使用了最苛刻的麦芽培育过程、最完美的纯澈口感、最优质的纯天然原料等极限词,违反广告法”。上述宣传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经批准于2021年1月13日对百威上海予以立案调查。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明,百威上海经营的啤酒中的原料为:水、大米、麦芽、啤酒花、酵母。其中,水主要是自来水或地下井水,经过工厂水处理系统,达到生产用水标准。水处理的基本过程为自来水或地下井水经过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对于酿造水再进行加氯/和碱度调整;对于稀释水再进行RO(反渗透)除去离子。百威上海经营的啤酒原料中的酵母是将采购来的酵母通过人工菌种扩大培养的,并不是天然酵母。百威上海认为采用天然酵母会给整个发酵过程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也无法确定这些酵母中掺杂着其他不利于发酵顺利进行的酵母菌株,而经过人工培育而来的改良酵母更容易启动发酵,在发酵过程中更容易把控结果,对其大规模生产风格统一的啤酒而言,是更稳妥的选择,所以采用了人工酵母。综上,百威上海经营的啤酒中的水及酵母都经过人工干预或处理,与百威上海所宣传的“全天然原料”不符。
另查明,百威上海在该官网上发布的相关宣传信息,是为了提升该啤酒的销量。以上相关宣传信息是百威上海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发布。关于涉案网页,是2017年以前发布的并持续至案发,因公司管理问题已无法查证负责具体制作发布的供应商名称、金额及网站点击量,因此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百威上海官网发布的内容,只是每年投放广告中极小的部分,所以对销量的增减有何影响,实属无法判断,因该广告所产生的销量无法计算。
百威上海网站上有宣传“百威始终不计成本地选用最优质的全天然原料”的语句,上述宣传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中“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的规定,构成了发布以虚假的商品成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的行为。百威上海发布的广告是在在单一媒体上发布的,商品不属于重点商品类别,无社会影响的,也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百威上海案发后能主动整改且配合程度较好,决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百威上海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二、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