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评估和研判,湿米粉制品、湿淀粉制品为高风险食品品种,其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加工、食用和消费等环节均可能受污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从而引发食物中毒。为确保我省湿米粉制品、湿淀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湿米粉制品、湿淀粉制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防控湿米粉制品、湿淀粉制品米酵菌酸污染风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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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