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峡口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超市销售的俄罗斯冻狭鳕鱼、西班牙冷冻猪舌头、泰国冻鸡爪、土耳其冻鸡爪等进口冷链食品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证明以及浙冷链溯源码),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这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扣押。
该店购进并销售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我局对该店进行了处罚:没收上述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没收违法所得83.3元并处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2020年12月9日,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提出凡是没有“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若广大市民发现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