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北京圣峰恒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杨国福麻辣烫天通苑店)
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
No.2 北京那记食品店(华莱士炸鸡霍营店)
当事人涉嫌使用污秽不洁的食品原材料,已经立案查处,拟依法吊销涉事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门店主要负责人罚款19.57万元,对直接负责人罚款3.68万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