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2大类食品共17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2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秀英梁凤阳蔬菜摊位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海口秀英严爱玉蔬菜摊位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海口秀英果唯伊水果超市销售的海南香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海南旺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旺豪乌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