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为做好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双统筹”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近日,乐山市食安办印发通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将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列入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大宗食品(米、面、油、蛋、奶、肉等)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同时,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食品经营店是否照证齐全、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学校周边是否设置售酒网点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实地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于9月5日前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各区县相关部门将于9月30日前完成全覆盖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安全抽查,抽查学校总数不少于20所,抽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不少于40户。重点检查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事件、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风险隐患较多的学校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2021年春季检查中零案件或案件较少的地区。
检查过程中,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检查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等相结合起来,切实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视频直播、AI智能识别功能接入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