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栋委员:
一、关于加强调查监测与科学研究
2021年1月2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五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提出将启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研究、建立防控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等措施,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部署“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启动外来物种防控等项目,在自然水域入侵物种防治领域获得一批创新成果,并在示范区(点)推广应用,促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入侵物种防治工作。我部组织实施农业财政专项“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2017—2021年)和农业基础性长期性专项“水产外来物种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掌握了长江外来水生物种种类组成与分布范围,基本掌握包括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在内的外来水生动物分布状况。组织开展禁捕后长江中下游克氏原螯虾资源变化分析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专题研究,针对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制定管控措施。2020年12月,我部成立了“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将组织开展长期定点监测,科学评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资源变动情况。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摸清长江外来物种入侵现状,持续完善管理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防控工作。一是强化外来水生生物物种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从水产养殖、增殖放流等源头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引入后使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外来物种的常态化监测和科学研究。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掌握流域内外来物种的种类、数量和分布。对已构成入侵态势的区域,评估入侵种群的扩散、增长等种群发展趋势,分析其对土著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的威胁。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预警平台,提前采取防控措施。科技部将在“十四五”期间部署“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设立外来入侵物种扩散蔓延规律、生态适应性进化与灾变机制、种群暴发成灾分子机制、区域性综合防控技术等研究内容,为长江流域入侵物种防治科技创新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强化增殖放流管理。督促指导各地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长江流域内增殖放流活动监管,加大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界放生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规范各类放流行为。
二、关于小龙虾养殖产业的管控政策
我部组织开展了禁捕后长江中下游湖泊克氏原螯虾资源现状及生态风险分析专题研究,初步查明了克氏原螯虾的分布区域、养殖现状。2019年,有小龙虾养殖产量报告的省(区、市)23个,主要养殖区域集中在长江流域。产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北、安徽、湖南、江苏、江西,其中湖北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以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小龙虾等入侵物种管控力度。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养殖规模。坚持稳规模、稳产量、提质量、增效益的发展理念,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小龙虾等外来物种养殖管理。从水产养殖、增殖放流等源头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引入后使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放流或者管理不善造成逃逸行为的责任追究。三是研究制定小龙虾等外来物种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治专题研究,在系统评估外来物种入侵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按照“分种施策、治早治小”的原则开展小龙虾等外来物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技术研究,对已形成优势种群且对区域内水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威胁的外来物种,开展科学措施加以控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3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021-624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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