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部和关税厅自2010年签署首次业务协议以来,在对非法、高风险进口食品等的信息交流和调查、阻断风险境外直邮食品通关等领域持续相互合作。
本次更新、加强的协议主要内容有:①境外直邮食品相关信息共享和禁止通关②调查非法、高风险进口食品等的信息共享和违法犯罪(加强)③援助非法、有害物质的相关试验、分析(新设)④向国民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新设)等。
①关税厅向食药部提供非法、高风险食品的通关信息,食药部利用该信息管制无登记、无申报等非法进口行为。
②食药部制定、整顿危害食品的拒绝通关目录,提供给关税厅,关税厅以此为基础迅速阻断危害食品的进口。
③食药部向关税厅提供非法、有害物质的最新试验方法信息并进行教育培训,支持关税厅加强危害食品试验、分析。
④两个机关共同向国民宣传境外直邮食品购买注意事项和通关阶段注意事项等,提高对境外直邮食品的警惕性,改善消费者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