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树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群众旱涝保收年年有余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中央层面强化政策和资金直达乡村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中央财政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从2021年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省级财政部门要在接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标发文后三十日内,完成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按照反馈意见下达预算的整个流程,以督促地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此外,我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为规范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落实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乡村机制,提升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特色农产品县、食品加工县的政策倾斜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统筹推动农田建设工作,每年向各省(区、市)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并联合有关部门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分解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测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充分考虑各地建设需求、粮食产量、工作绩效等多种因素,对粮食主产省予以重点扶持。在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我部综合考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和建设潜力,并征求了各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统筹安排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此外,我部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通过产粮大县奖励、制种大县奖励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产粮大县、特色农产品县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各地发展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联合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可用财力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投入,鼓励引导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发行专项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持续加大对包括产粮大县在内的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89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