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共4类食品6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和粮食加工品2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崇阳县康洁尔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吉尔牌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6-09),大肠菌群,CFU/mL检测值为7,3,6,8,16,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