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生产环节“出厂”关。积极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全县83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安全意识,使其更加深入地认识到食品安全责任。抓实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监管工作,以运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为抓手,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专”“四证”要求,今年以来共巡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00余家次。同时开展好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3家。
严把流通环节“准入”关。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品种进行抽检,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是否超标,共抽检335批次,合格率达95.3%。联合开展肉制品整治活动,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猪肉价格波动因素,走私、非法采购冷冻食品违法行为有增长趋势,因势利导,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肉制品整治活动,今年以来,查扣冷冻肉类500余吨,案值金额500余万元。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3项,巡查食品流通领域主体395家,下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食品87批次,查扣相关食品210公斤,有力保障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
严把消费环节“入口”关。积极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及集体供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350余家次,对“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安全实施24小时驻守,全程保驾护航。实行“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可视直播平台,实施“云监管”,全县共有220家餐饮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开“生产车间”、“化验室”,实现全天候在线点击查看;大力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全县中小学校明厨亮灶亮达95%。此外还组织大中型餐饮企业、配餐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活动,有效落实企业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