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校、幼儿园及养老机构食堂等就餐安全,回应社会关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大型配餐单位、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采购的大宗食材、餐饮自制食品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销售的食品开展专项抽检,目前已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57批次,涉及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等11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5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双鸭山品越安邦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山西省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乔家厨师老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5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山西省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五常市颐和养老服务中心使用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5月10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