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简称“三小”)组织开展了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11大类食品220批次,其中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滨城区金奖羊汤店抽检的来自山东黄河三角洲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的羊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滨州市滨城区智丰家常菜抽检的辣椒,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滨州市沾化区王振红蔬菜超市抽检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滨州市沾化区赵花荣蔬菜店抽检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滨州市沾化区高芝祥蔬菜店抽检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南瑞云(邹平市好生办事处好生小市)抽检的糖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滨城区豫鑫食品店抽检的皮冻,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