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180批次食品。其中,粮食加工品72批次,合格72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合格批次40批次;调味品28批次,合格28批次;饮料22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18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1、由江西省长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官元山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鹰潭市瑶池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瑶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山椒泡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