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好长江禁渔“一张网”
加强部门合作,多次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共商推进长江禁渔工作,共同组织开展本市的督导检查。
会同相关部门召集本市主要电商平台就落实“长江禁渔”工作进行行政指导、指导宾馆开展内部宣传媒介涉及长江渔获物自查工作。
先后与长三角地区、沿江十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长江禁渔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南通、舟山地区相关部门成立市场检查组。
筑好长江禁渔“防火墙”
以水产品交易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者不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的违法行为,全市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75份。
组织开展5轮网络专项监测,共发现涉嫌违法线索219条,移送线索61条;监测各类广告11012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00条。
加强行政指导,召开水产品批发市场现场指导会,督促市场主办方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与水产品经营户、重点餐饮单位全部签订告知承诺书。
研究确定刀鱼、凤尾鱼、鮰鱼、鲫鱼、大闸蟹等五种水产品为首批长江禁渔水产品信息追溯品种。
打好长江禁渔“组合拳”
将长江禁渔列为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三个反不正当竞争重点执法领域之一,持续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组织对本市水产品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暗访调查,发现疑似违法线索35条,及时移送相关区局处理,其中立案查处4起。
开展水产品批发市场长江禁渔工作督导检查,共抽查4家批发市场,发现问题24个。
制定督导方案,围绕长江禁渔的组织领导、基础工作、监管执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并纳入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考核项目。
下一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延长至3年,到2023年6月30结束。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淡水产品索证索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违法线索发现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为禁止使用的捕捞工作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禁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