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方标准对“同线同标同质”通用概念进行了更加具体的界定,对生产场地、生产线、生产环境、加工工序等条件进行了细化,要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加工过程、物流等必须遵循“从严”原则,达到国际国内最高标准,并对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地方标准还规定了主导产业、企业规模、出口情况、管理体系、创新成果转化等12项“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建设指标。
为确保“三同”企业的示范性、引领性,该地方标准建立了正面激励机制,规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四新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可以优先评定,吸引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参与“三同”工程。
为确保“三同”企业及产品的规范性、安全性,该地方标准建立了负面约束机制,规定具有“经查证属企业责任的质量安全事故”“因质量安全问题而发生连续或重大退货、销毁、召回产品、索赔、境外通报等事件”“在国际、国内的质量安全抽检中,企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合格报告”等情形的企业,不能认定为威海市“三同”企业。
近年来,威海市将“三同”工程作为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引导符合出口和内销条件的企业按照“同线同标同质”标准,进一步推动国内消费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据此标准,以威海市政府确定的七大产业集群为主导,以食品、消费品、工业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威海市级“三同”企业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三同”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空间,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