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6类食品64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40批次、不合格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荣优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森の散步道年轮蛋糕(柠檬海盐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苍南县鑫梅超市销售的标称苍南桥墩郑正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郑正圆五仁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汇德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瓜沥超市销售的标称杭州好声音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姜汁红糖,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浙江东南副食品批发市场谢荷琴摊位销售的标称浙江省三门县华生酒厂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
衢州市柯城阿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周巷镇志荣酱菜厂生产的品知爱老宁波酱菜系列,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