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合法享有的自主定价权,通过不断指导督促螺蛳粉实体经营户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维护价格稳定市场平稳。
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螺蛳粉实体店的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螺蛳粉线上线下经营监管,严厉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螺蛳粉行业良好竞争秩序,为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