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市、区(县)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95%以上,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智慧监管试点建设工作,修订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应用,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西安市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态势。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