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餐饮安全关系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物出现变质、霉变、过期等卫生安全问题;二是部分网购食品属于三无产品;三是一些食品商家围绕健康炒作概念,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比如宣称零糖、零脂肪等,实际情况却与之相反;四是把拼接肉、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纯肉,有机食品来源不明等;五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餐具不洁,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消费者用餐后出现集体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等。
例如,2021年4月1日,消费者杨女士向青海省格尔木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其当天到格尔木某火锅店就餐,扫码下单点了一份草原羔羊肉。当火锅店服务员将羊肉端上桌时,消费者觉得该羊肉很肥,不像是菜单上标注的“菜品”,要求更换。领班告知消费者此“菜品”具有融化性,没有质量问题,无法退换。杨女士当场将肉打包,保存证据。格尔木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及时联合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查验进货票据和检查库存实物,该“菜品”外包装上显示的名称为“速冻调理羊肉”(生制品);类型为菜肴制品;配料有羊肉、饮用水、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碳酸氢钠、碳酸钠、食用盐),非经营者所谓的草原羔羊肉。经调解,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并立即整改,改换菜单上的菜名。
又如,2021年3月30日,安徽滁州经开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窦某反映在某酒店办宴席,就餐后数十人出现身体不适,检查后发现是急性肠胃炎症状,寻求消保委帮助。接诉后经开区消保委高度重视,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去涉诉现场进行调查。经了解,消费者3月28日在该酒店设宴,赴宴亲友相继反映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多人有共同的赴宴史,遂将情况报告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诺如病毒阳性,认定此次为食用伴有诺如病毒食物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经调解,酒店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酒店补偿消费者宴席费及其亲友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60000元。
【消协意见】
食品、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亮证亮照经营,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加工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食品查验和记录制度,经营食品生熟分开,规范食品及餐具清洁、贮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好食品安全和卫生质量控制。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渠道要正规,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有腐败变质现象,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或者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不要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外出就餐时,注意餐饮店是否规范、卫生,特别是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情况。用餐前先洗手,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就餐后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