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铜陵市郊区吉玛特购物中心销售的、来自铜陵市蔬菜批发市场卞长放蔬菜经营部的大生姜,其中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